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评教制度

发布时间:2018-10-03 发布者:pg电子官方网站 浏览次数:

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评教制度

武科大教〔201881

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,也是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权利和义务。让学生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价,从学生角度反映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水平,有利于教师改进教学,加强教学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。根据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和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教师〔201410号)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制度。

第一章  学生评教的主体及对象

第一条评价主体:全体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。

第二条评价对象:每学期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及其任教课程。

第三条评价时间:期中,学生评教评价前10周结束的课程(含第10周);期末,学生评教评价第10周以后结束的课程。

第二章  评教的内容

第四条学生评教主要评价教师教书育人、教学方法、教学内容、教学管理、教学效果等方面内容,其具体内容权重和分值见附件(学生课堂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)。

第三章  评教的组织

第五条学生评教由学院(部)负责组织,以自然班为单位,每学期分期中和期末两次,由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具体组织实施。

第四章  评教数据的收集与统计

第六条学生评教结束后,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(以下称评估处)会将学生评教数据进行如下处理:删除每门课程中学生打分最高的10%和最低的10%,并按照一个课堂一个教师一个分数的原则,形成全校学生评教结果。

第五章  评教结果的运用

第七条评估处会对全校评教结果进行分析,并将学生评教结果及分析发给学院(部)。教师也可在规定时间,进入评教系统查询个人得分情况。

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初,评估处会根据上一学期评教结果,将全校排名处于后10%的课程及评教个人分析表,点对点发给任课教师;同时将处于后10%课程及任课教师名单发给教学督导,请其跟踪听课,进行重点帮扶指导,协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。

第九条评教结果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,用于教师年终考核、教学奖、职务职称晋升等活动中。

第十条学生评教结果优秀率和学生评教参评率已被列入学院(部)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。

第六章   

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,由评估处负责解释。

 

附件:

学生课堂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

一、学生课堂教学评估指标体系

学生课堂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包括评估指标、评估选项以及评估建议。

  1. 学生课堂教学评估指标主要围绕任课教师在教学效果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管理及教书育人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评价。武汉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评估指标见下表。

    武汉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评估指标(2018年修订)

      

权重

1.教书育人——该教师为人师表、治学严谨,责任心强,能严格要求和关爱学生。

2.0

2.教学方法——该教师注重沟通和启发,教学手段丰富,能多途径指导学生学习。

2.0

3.教学内容——该教师备课充分,熟悉教材及课程内容,讲课条理清楚,能介绍学科最新成果。

2.1

4.教学管理——该教师能严格遵守课堂纪律,课堂管理有序。

1.8

5.教学效果——该教师教学效果好,我觉得很满意。

2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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